城镇低保户喜获廉租房补贴
东西湖区从2007年底已实行城镇低保家庭廉租房补贴制度。城镇低保户中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可向所属社区(大队)提出廉租房保障书面申请,填写《武汉市东西湖区城镇低保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审批表》,大队调查核实,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房管局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进行廉租房补贴。经审查,我场有7户15人符合条件,他们每人每月将获得80元的廉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