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农村


    城镇低保户喜获廉租房补贴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城镇低保户喜获廉租房补贴

    东西湖区从2007年底已实行城镇低保家庭廉租房补贴制度。城镇低保户中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可向所属社区(大队)提出廉租房保障书面申请,填写《武汉市东西湖区城镇低保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审批表》,大队调查核实,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房管局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进行廉租房补贴。经审查,我场有715人符合条件,他们每人每月将获得80元的廉租房补贴。



    2008-04-30

    【页面纠错】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西二大队齐心协力加快征地工作
  • 黄鹤楼科技园与柏泉农场正式签约
  • 柏泉农场5000亩西湖都市农业示范园基地于11月9日在西湖大队正式开工
  • 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工作专班召开第一次专题会议
  • 西湖基地土地调整协调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 GOPYRIGHT 2007 WWW.XXXX.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街道办事处 版权所有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 邮政编码:430040 鄂ICP备:05070829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下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