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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泉农场2008年农业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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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泉农场2008年农业工作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农工增收为核心,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建设,着力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实现农业不断增效、农工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全场农业发展又好又快。

    二、主要目标

    农业增加值达到135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839元,比上年增长12.5%;稳定水产面积1万亩,高效养殖面积7000亩,确保水生菜种植面积1万亩,稻虾轮作3000亩,扩大蔬菜面积4000亩,协调建设5000亩奶牛养殖基地。

    三、目标任务

    依靠柏泉区位和资源优势,以三江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大力引进龙头企业,以市场为指针,以现代、生态、高产、高效为方向,整合农、林、牧、渔资源,形成八大基地板块:

    1、东湖快生菜基地板块

    2、西一现代示范农业基地板块

    3、连通湖小龙虾基地板块

    4、虾场虾业开发基地板块

    5、西二奶牛养殖基地板块

    6、红星肉牛养殖基地板块

    7、红星、红光、园林休闲采、摘、钓基地板块

    8、红光、红卫、北湖、渔技名特优水产养殖基地板块

    四、工作重点

    (一)深化农业结构调整

    进一步推进蔬菜、水生菜、名特优、乡村休闲等优势产业发展,突出规模调大,质量调优和质量调高,着力打造新亮点。

    1、调优产业结构:继续调减粮食面积4000亩,新增蔬菜、水生菜作物3000亩,形成6500亩的蔬菜基地(东湖3000亩、红光500亩、红星500亩、西一1500亩、西二1000亩);形成11000亩的莲藕种植基地(红卫2500亩、西湖2500亩、连通湖6000亩);新增1000亩小龙虾养殖面积,形成3000亩小龙虾养殖(虾稻轮作)基地(连一1500亩、连二1500亩)。扩大水产高效养殖面积达到8000亩(红卫2200亩、北湖1800亩、红星600亩、红光600亩、东湖1200亩、虾场200亩、西一600亩、西二700亩、园林100亩);扩大畜牧养殖规模,重点发展西湖光明乳业6000头奶牛养殖和红星3000头肉牛养殖基地。

    2、调优品种结构:依托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小白菜、大白菜、红白菜苔、广东黄心菜、莲藕、快生菜、草莓(兆丰国际200亩)等优势品种,面积达到17500亩,新增3000亩。水产重点发展小龙虾(3000亩),南美白对虾(1000亩),颗饵鲮鱼、鳊、青鱼主养等名特优产品(7000亩),面积达到11000亩,新增面积2000亩。

    3、加快农业多功能开发: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游,重点推进园林200亩柑橘采摘项目,红星红府苑等垂钓项目。丰富功能结构,挖掘文化内涵,加强宣传,促进优势产业提升档次。

    (二)加快农产品板快基地建设

    按照“世界水平、全国一流”的现代农业标准,全力推进西湖5000亩现代农业园、光明乳业6000头规范化奶牛养殖小区、东湖中百5000亩蔬菜基地这三大核心板快的基础设施建设,并结合龙头企业的引进,配套建设农艺设施装备,力争早见成效。

    (三)提升经营水平。

    要突破农业流通业,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根据我市农产品生产情况及市场现状,结合中百在东湖大队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契机,逐步实现企业化管理,并完善提高现有农产品的检验检测管理功能;大力培育农工经纪人队伍,提高我场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工经纪人、营销大户的作用,千方百计落实生产订单,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突破农产品质量建设,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认定步伐;加强农药、化肥、种子、饲料等投入品管理,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继续实行农场领导挂点制度。相关科室配合协调,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加强政策引导,调动农工生产积极性,加快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二是转变工作作风。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新出台农村政策法规,不断提升自身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运作程序,缩短行政审批时间,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踏踏实实为农业发展和农工做好事、做实事。

    (二)加强科技支撑、注重科技引导示范。

    以科技进步为手段,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贯彻科技服务意识,实现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是加大三站科技服务。林特站进一步加强全场果、林、茶、苗木花卉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和销售服务,加强四旁植树和林木的依法管理,农场对站包干经费的政策不变。兽医站继续加强对重大疫病的防控工作以及检疫工作,各大队的疫病防治资金单列,按规定使用。水产植保服务站要做好病虫测报防治工作,及时准确地指导农户搞好病虫防治工作。二是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农办组织科技服务小分队,深入农村,根据农工意愿和要求,现场指导和服务。着力培植50户高效科技示范户,加强对农户的引导示范作用。三是实施新型农工培训工程。依托区、场教育资源,切实抓好广大农工的教育培训和科技普及,着力培养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工,切实提高农工整体素质,全年培训3200人次。四是大力推广农业实用技术。重点是推广蔬菜、莲藕,配土施肥、稻虾轮作、名特优水产品主(套)养等技术。五是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大力发展农业设施栽培,全年新增大棚、喷灌面积、沟路渠硬化田块800亩(东湖400亩、西湖400亩),加大耕整、播种、植保、收获、排灌、投饵等中小型实用农业机械的推广,创建无牛耕农场,在全场组织一支农药防务队,成立一个农机协会。六是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使农业信息示范点覆盖12个大队,为农户了解市场信息提供平台。

    (三)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以项目为支撑,以家园行动计划为平台,采取政府、大队、龙头企业“三资”开发的联动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场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水平。农场设立农发基金,加大对发展高效农业规模化的投入力度,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面提升农业增收综合功能,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排灌沟渠、清淤维修、闸站维修、道路维修等项目,年初由大队提出计划,由农办、基建科实地论证,报农场集体审议后实施。按照突出重点、扶持增量、直补到户的要求,引导农工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引导“三资”开发农业。完善投资政策和投入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积极鼓励农业大队对外争取项目和资金,争取到的资金全部留给大队,用于基础建设和改善福利;因争取资金增加开支成本,写报告报农场审批;积极鼓励农业大队引进税源,引进的税收可用财力全部留给大队,9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0%改善福利。

    (四)加强资源保护,合理配置资源

    1、各农业单位必须加强保护国有土地资源的宣传教育,国有土地实行租赁经营,租赁经营实行“经营自主、自负盈亏、资金自筹、风险自担,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2、农场职工和自然增长劳力租赁农场土地资源不得私自转包,否则大队有权收回。

    3、职工退休后,大队必须将其租赁的土地资源收回,自然增长或需要调整补充的劳力愿意租赁土地,则按每人5亩的面积给予租赁,多余资源大队统一经营。退休职工自建的鱼池按农场有关政策补偿收归大队管理。收回的富余资源由大队经营管理;对外短期租赁经营需经农场同意。

    4、严禁在基本农田中建鱼池,虾池。

    5、村塆公共地及施工地段,未经林业部门批准,不得种植树木,基本农田及沟路渠,任何个人不得任意种植苗木花卉。

    (五)落实各项农村政策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在农村各项政策,把中央、省、市、区各项惠农政策贯彻落实到户。重点抓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及能繁生猪补贴工作。搞好农村社会保险、医保收缴工作,确保参保率100%,大队不得以债务关系克扣各项专项惠农资金。

    (六)创造良好招商环境

    各农业队积极配合龙头企业落户柏泉,重点围绕三江、中百、光明、武烟的基地建设,搞好征地协调、控违(种)工作和劳动力安置工作,严禁出现因协调不利、控违不力导致农民上访,阻碍工程进度的事件。如有违反,根据一把手负责和属地原则制度,直接追究责任,严重的降级使用。

    (七)加强目标管理

    各单位要把农业结构调整和建立高效农业规模的目标作为农业工作的重点,严格督促检查,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取得实效。继续完善场对农业大队的财务管理,对农业大队实行项目目标核算制,农业大队核算收支盈余上交农场;大队亏损农场补贴90%;2008年实行全场一个账号,一个口子进出;农业大队开支项目统一如下:农田水利、闸站维修、疫病防治、计划生育、项目建设(包括科普考察、培训)、安全生产、参观考察、报刊杂志、引资招待、引资和特殊工作用车、福利费、办公费、干部工资奖金和文化、体育、工会经费等。继续实行目标任务薪酬制,大队党政正职年薪由基础工资、目标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1.2万元(日常性工作完成任务)。

    2、目标工资2万元。

    (1)当年资金回收率达90%以上,目标工资5000元。

    (2)历欠款回收按可收回历欠款额度的10%,回收100%完成任务,目标工资1000元。

    (3)上交农场提留任务100%完成的,目标工资3000元,没有上缴任务的大队,资金自求平衡的目标工资3000元。

    (4)征缴社保资金100%完成任务的,目标工资1500元。

    (5)完成科普培训任务目标,目标工资500元。

    (6)畜禽疫病防控率100%,病虫测报防治到户率100%,目标工资500元。

    (7)完成农田水利任务,目标工资500元。

    (8)综合治理、社会稳定达标,目标工资1000元。

    (9)安全生产达标,目标工资1000元。

    (10)计划生育达标,目标工资1000元。

    (11)控制违法建筑工作完成任务,目标工资5000元。

    3、奖励资金

    (1)设立控违奖励资金(另定专项文件)。

    (2)设立上缴农场提留和社保资金100%完成奖励资金,完成双100%上缴资金,奖励大队主要责任人2000元。

    (3)设立引进项目资金和总部经济奖励资金(另见专项文件)。

    (4)在农场整体达标的前提下,设立安全生产奖励资金(另见专项文件)。

    (5)在农场整体达标的前提下,设立计划生育奖励资金(另见专项文件)。

    (6)在农场整体达标的前提下,设立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奖励资金(另见专项文件)。

    4、奖金兑现办法

    (1)大队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发放基础工资1000元。

    (2)大队当年12月20日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兑现目标工资的80%,待次年审计核实后结算兑现;大队因部分目标受跨年度影响的,实行预结算。① 资金回收率(含历欠)目标兑现:当年12月20日止,资金回收率在80%以下的,不预借目标工资,次年3月底止审计资金回收率都达不到90%的,无该项目标工资;当年12月20日止,资金回收率在80%(含80%)以上,90%以下的,预借目标工资50%,次年3月底止审计 资金回收率都在90%以下,无该项目标工资,并收回预借的50%工资,完成90%,按100%兑现,该项目标工资超过90%,每超一个百分点奖励300元。 ②当年上交提留和社保资金目标兑现:当年12月20日上交农场提留款和社保资金100%完成任务的,分别按该项目标工资100%兑现,没有完成任务的按上交比例分别预借目标工资,待次年三月底审计后,按审计完成任务情况,按完成任务比例兑现该项目标工资。没有上缴农场提留任务的大队,预借该项目标工资30%,次年3月底审计,大队当年资金能平衡的,该项目标工资100%兑现,不能平衡的,一律按30%兑现该项工资。③文件中规定的5-11项目标由各部门制定考评细则当年兑现,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无该项工资。

    (3)结算前,由大队提出结算或预结算申请,并对照目标考核表,向农场结算领导小组申报结算或预结算方案,由农场结算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农场党委决定。

    大队副职和一般在编工作人员,年基础工资9600元,目标工资11400元,由农场考核到大队,大队具体确定目标,资金由大队自筹,大队当年必须支付,不允许挂帐奖励。

     

     

    武汉市国营柏泉农场

      2008年4月9日



    200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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